2024年9月,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以202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在2023年度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通过县级实地调查,省级、国家级核查,掌握2024年度国土利用的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2025年9月,福州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经自然资源部审核通过并下发。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如下:
(一)耕地98536.54公顷(147.80万亩)。其中,水田71954.31公顷(107.93万亩),占73.02%;水浇地2867.82公顷(4.30万亩),占2.91%;旱地23714.41公顷(35.57万亩),占24.07%。
(二)园地67055.81公顷(100.58万亩)。其中,果园51325.66公顷(76.99万亩),占76.54%;茶园4905.60公顷(7.36万亩),占7.32%;其他园地10824.55公顷(16.24万亩),占16.14%。
(三)林地728208.68公顷(1092.3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596553.75公顷(894.83万亩),占81.92%;竹林地59567.35公顷(89.35万亩),占8.18%;灌木林地14799.93公顷(22.20万亩),占2.03%;其他林地57287.65公顷(85.93万亩),占7.87%。
(四)草地8538.36公顷(12.81万亩)。
(五)湿地55880.84公顷(83.82万亩)。其中,红树林地134.55公顷(0.20万亩),占0.24%;沿海滩涂52853.76公顷(79.28万亩),占94.58%;内陆滩涂2892.53公顷(4.34万亩),占5.1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6582.82公顷(174.8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4005.91公顷(36.01万亩),占20.59%;建制镇用地30508.28公顷(45.76万亩),占26.17%;村庄用地53808.18公顷(80.71万亩),占46.15%;采矿用地2501.57公顷(3.75万亩),占2.1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758.88公顷(8.64万亩),占4.94%。
(七)交通运输用地21410.99公顷(32.12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790.17公顷(2.69万亩),占8.36%;轨道交通用地269.97公顷(0.40万亩),占1.26%;公路用地17452.07公顷(26.18万亩),占81.51%;机场用地957.86公顷(1.44万亩),占4.47%;港口码头用地913.06公顷(1.37万亩),占4.26%;管道运输用地27.86公顷(0.04万亩),占0.13%。
(八)水域62462.66公顷(93.69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6890.68公顷(40.34万亩),占43.05%;水库水面7742.73公顷(11.61万亩),占12.40%;坑塘水面25194.53公顷(37.79万亩),占40.34%;沟渠2634.73公顷(3.95万亩),占4.22%。
注1:以上数据中,万亩单位数值和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均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注2:由于统计规则变化,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农村道路用地归入其他用地,未归入交通运输用地统计;水工建筑用地单独归类,未归入水域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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