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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5年6月5日发布《关于2025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自然让〔2025〕03号),经研究,现补充公告如下:
宗地2025-13号机动车停车配建要求,按照地下一层满铺地下室配建停车位。
宗地2025-22号成交价款分两期,其中第二期调整为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内支付。
原公告的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im电竞
2025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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