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4-2704-2025-0002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im电竞
- 成文日期: 2025-08-05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福州-闽清段)1#阀室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政地〔2025〕66号
- 发布日期: 2025-08-07
- 有 效 性: 有效
1#阀室建设农用地转用和
土地征收的批复的通知
晋安区人民政府:
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福州-闽清段)1#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25〕551号文件批准,现将该批文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福州-闽清段)1#工程(业主单位:国家管网集团福建省管网有限公司),涉及征收晋安区宦溪镇黄田村林地0.1323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1323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上述地块由晋安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征地批后实施具体工作。
二、晋安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建国土部门强区扩权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办理征收土地公告、留用地货币化补偿款、征地补偿款及相关税费收缴和发放、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等工作。
三、晋安区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及水土保持等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晋安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将征地批后实施情况进行备案。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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