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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政地〔2018〕207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桂湖片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划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晋安区宦溪镇的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作为“桂湖片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用地。
本批复项下的地块总面积为98985平方米,其中实用地面积为70305平方米(合105.46亩,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经批准的1:1000宗地图),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文化活动中心)、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医院)、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市民服务中心)、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小学)、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与绿地(广场与绿地)、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公路),且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在批准的用地范围内,其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及文物保护等要求,并办理建设工程许可有关手续。有关土地使用要求,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具体手续,由你单位负责办理。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应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手续。
特此批复。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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